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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别提醒】海外代购和走私,只有一线之隔

时间:2024-04-23 11:06:13|浏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海外代购逐步走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然而海外代购并非法外之地,代购行为的合法性、与犯罪行为的界限等民众关心的问题进入了公众关注视线。

案例

小陈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张姐,她说搞代购,风险低、稳赚不赔,就买点东西带回来就好。想赚钱的小陈跟着张姐去香港代购了几单,过程确实简单快捷。

两个月后,张姐和小陈说他们要变换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夹带商品逃税。随后,小陈跟张姐进出海关都把货物夹带在身上,或者隐藏货物不进行申报。

这样一番操作下来,

他们被少征收了不少关税,

每月利润翻了好几番。

这天,张姐一个人拖着5个行李箱匆忙入关,成功引起了海关人员的注意,要求她检查行李。小陈和张姐试图以“快赶不上高铁”为由逃避检查,但还是失败了。海关检查后发现,行李箱里面全部都是各种奢侈品包、服装和鞋,并且两人还有多次出入境记录和违法记录。最终,两人被海关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

在什么情况下,代购会“升级”为走私

海外代购和走私的界限是什么?

代购行为本身是合法的,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后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当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这一数额较大的标准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目前,我国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

而“代购”的商品是

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

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

必须主动申报纳税。

那么

什么是走私呢?

走私是一种国际性社会现象,具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从世界范围看,走私是逃避各国海关监管的一种非法贸易行为,损害国家主权,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走私的定义”

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常见走私物品

成品油、烟草、奢侈品、化妆品、药品等;

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冻鸡肉、冻水产品等冻品类;

大米、玉米等粮食类;

电脑、手机、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

旧服装、固体废物等洋垃圾;

毒品、枪支极其散件、弹药等。

●常见走私方式

(一)一般贸易走私犯罪:

一般贸易走私犯罪是最典型、最基本的走私犯罪形式,指通过设立海关地点,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非法进出境的行为。

(二)加工贸易走私犯罪:

加工贸易走私犯罪是海关监管企业易发生的一种走私犯罪形式,既有单位犯罪又有个人犯罪或二者兼有,指在海关备案注册的加工贸易企业,逃避海关后续监管,擅自销售保税货物及特定减、免税货物的行为。

(三)海上偷运走私犯罪:

海上偷运走私犯罪是绕越设关地的一种走私犯罪形式,指行为人在我国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以走私论处的行为。

●防范走私措施

1.码头

加强人员管理和反走私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对靠泊的船舶、货物的审查和登记,对于临时性的运输装卸业务,要提高警惕,防止被走私分子诱惑和利用,严禁非法船舶和来源不明的船舶、货物靠泊装卸,有条件的码头业主尽量采取封闭式管理,落实好值班人员,增加必要的监控设备,有可疑情况及时向缉私部门反映。

2.渔船/运输船/运输车辆

营运人员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走私,不装卸许可范围外货物,不夹带私货,对走私行为进行举报。

3.油品、进口冻品、进口食品

和进口二手服装等经营户

加强管理,进货时加强对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及油品等合法来源的查验,建立健全冻品等进口食品、进口货物和油品的进货和销售台账。

4.普通市民

了解走私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法律后果和必要的防范等知识,不参与走私,增强反走私意识,发现疑似参与走私的人员、船舶、车辆、货物以及藏匿点,可通过举报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经查实后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对于购买进口货物要看清楚有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仔细检查服装的成色、商标和关键部位的磨损程度,谨防购买未经检验检疫和不合格的进口货物。

警方提醒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参与走私行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走私犯罪活动,对参与走私的船舶、车辆一律给予查扣,再按有关规定处置,对于查获的三无船舶,一律给予没收拆解,对于涉案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纵容走私以及为走私活动提供码头靠泊装卸、运输、储存、销售等便利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构成共同走私的,按刑法中的走私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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