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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旨在强化本科生研究性学习、自主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等综合能力,全面推进本科生“尽早进实验室、尽早参与科研(创业)团队、尽早入项目组”,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程与课题相结合、专业发展与交叉学科相结合”,构建“服务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服务于新时代行业发展、服务于大药学专业教育规律与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
二、项目来源
大创项目按照自然年度开展申报工作,分为已有项目和新申报项目两种形式。
(一)已有项目
1.“国创”项目
每年12月,由教务处在本年度结题优秀项目中进行遴选,择优立项为下一年度“国创”项目。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进行大幅变更,研究内容应在前期基础上继续拓展;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组内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但应保留主要成员,且负责人为本科生;团队须至少包含1名研究生作为团队成员,研究生成员不占用团队名额,即团队中本科生成员仍为不超过5名(包括负责人)。
“国创”项目申报时,需填报结题预期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成立公司等细化指标),要求可考核可量化,作为立项和结题验收考核的重点指标。
2.“贯通”项目
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创”项目,有意向继续深入开展的团队,可申报下一年度“贯通”项目。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进行大幅变更,研究内容必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组内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但必须保留核心本科生成员,且负责人为本科生;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研究生(鼓励博士研究生加入),研究生成员不占用团队名额,即团队中本科生成员仍为不超过5名(包括负责人)。
“贯通”项目申报时,需填报结题预期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成立公司等细化指标),要求可考核可量化,作为立项和结题验收考核的重点指标。
(二)新申报项目
新项目于每年12月进行课题申报,成立项目组。自2023年度起,选题申报后进行形式审查,选题通过后予以立项,立项等级全部暂定为校级;2023年5月,开展立项后初期检查工作,根据进展情况,确定省级项目和淘汰项目。
1.教师指导选题
1.1 产业命题实践类选题
分为校外实践型和校内共研型。
校外实践型:由校外企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等同级别职称或科研部门主管等专业技术人员授权发布,根据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及非涉密科研内容确定题目,供学生选择。学生利用课余和寒暑假时间进入合作企业开展课题。项目和人员管理由企业直接负责;课题经费参照校内标准,由企业承担;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校内共研型:校外企业提出命题,在校内大创系统发布,由校内教师予以响应。待双向甄选结束后,企业与选定教师双方签署课题共研协议,以横向课题立项,确认共研周期(建议一年期或两年期)和验收考核办法,研究经费由企业配套,且每项不得少于2万元。校内教师负责组建学生大创团队,组织其进入校内实验室开展研究,并在系统中填报成员信息,初期检查、中期抽查和结题验收结果由命题企业进行认定,并报备教务处。
1.2校内教师指导性选题
由全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发布,不限学科专业,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情况及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兴趣拟定题目,供学生选择。
2.学生自拟选题
旨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学生的科研兴趣和潜能。非毕业班本科生均可申报。
一般为学生结合专业或针对社会实际问题,开展发明、设计、社会调查等实践训练,或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提出一项商业计划,模拟企业运行、开展创业实践等。
三、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选题应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项目深度适宜,符合本科生学业发展实际。
项目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原则上由非一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如因实验室改造等客观原因无法开展项目,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延期申请通过的项目,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
(二)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每位成员承担独立或复合型职责,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参加创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选题强调从商业基本素质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应符合学科、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项目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原则上由非一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项目,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延期申请通过的项目,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
(三)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团队(核心成员本科生占比不低于一半)依托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已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法人代表为项目组成员;申报该类项目须本团队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成员数量视其规模的发展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生不超过5人,且在团队中占比不得低于一半,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
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如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更多时间,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延期申请通过的项目,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
四、项目要求
(一)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暂行)》(药大教〔2022〕208号)要求,大创项目需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选题申报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的 PDF版),上传至大创系统“申报选题”页面附件处。
(二)每个项目设1位指导老师。除“国创”、“贯通”外,每位教师在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每位本科生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大创项目,包括所有类型和级别的项目。
(三)自2023年度起,项目管理分为立项审查、初期检查、中期抽查和结题验收四个环节。立项审查于2022年12月完成,初期检查于2023年5月完成,中期抽查于2023年9月完成,结题验收于2023年11月完成。
(四)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创计划”项目质量管理,立项审查和中期抽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初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归属单位组织。
五、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类型、等级、取得成果情况拨付项目经费。
自2023年度起,新申报项目立项后暂不拨付经费,经费于初期检查后统一拨付;对于已有项目,经费拨付流程不变。经费说明见附件2。
六、申报安排
新申报项目采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Login,时间节点和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4、5、6。已有项目申报和遴选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