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云霄霄(www.wx10.com)网站
通过网上代购,花38万元买来的爱马仕红色鳄鱼皮包不知其真假怎么办?近日,上海买家莎莎(化名)的遭遇在网上引发热议。然而,网店卖家坚称包是真货,而爱马仕专卖店又不提供鉴定服务,这让莎莎没了方向。
某网店售卖销量颇高的爱马仕手袋
由于名牌皮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国内外价格差距巨大,加上部分顶级的限量版皮包在国内根本买不到,货真价实的海外代购,确实给不少人带来"甜头"。随着业务量增加,"海外代购"服务还从过去的个人网店,发展成一个个大型的代购网站。而为了强调自己的货品都是真货,不少代购网站也打出"空姐代购"、"机场代购"的招牌。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所有一线奢侈品牌的专柜均不提供鉴定服务,导致代购货品的真伪难辨。此外,空姐、导游、领队等"空中飞人"本就严禁代购,今年以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已累计查获空勤人员违规携带行李物品 25起。在海关部门严厉打击下,他们进行代购的风险大增,个别代购网站宣称的所谓"空姐代购"其实完全是商家的营销噱头。
案例
38万买来假鳄鱼皮包?
家住上海的莎莎(化名)是一名富家女,同时也是全球顶级品牌爱马仕的忠实拥趸,家里拥有该品牌的多个皮包。近日,莎莎在某网络购物网站上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 "爱马仕红色鳄鱼皮"皮包,她立即与卖家取得了联系,并表示想购买,希望对方能够价格便宜一些。这只皮包在专柜的价格是33万左右,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38万的价格成交。
据莎莎介绍,这款包在国内的专柜没货,有钱也买不到。因此,虽比专柜贵5万,但她还是买了下来,并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将钱打到卖家的账户上。拿到包后,莎莎请身边很多爱马仕的粉丝一起过来鉴定,但大家都觉得包有点问题。由于爱马仕专柜不提供验货鉴定服务,莎莎只得将包拿到沪上几家知名二手店寄卖。没想到对方都不肯收,觉得该包真伪有待商榷。
莎莎告诉记者,买该品牌包包的人都知道,这种包十分难求,如果有一个包流入市场,买家是抢着要,二手店根本不可能不接受。二手店的这一态度,更加让她对该包的真伪产生质疑。
卖家退货但坚称是真货
于是,莎莎与卖家联系并要求退货。同时,莎莎还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随后,卖家专程从北京赶到上海,并和莎莎约好去恒隆广场爱马仕专柜鉴定。莎莎也同意,如果鉴定下来包是真的,她仍然愿意要这只包;但如果是假的,就一定要退货。
然而,恒隆广场爱马仕专柜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提供鉴定服务,不能答复该包是真是假。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正品可以进行正常售后保养服务。专柜工作人员也按照莎莎的要求,将包交给专柜工作人员做正常保养。
次日,卖家从爱马仕专柜工作人员处获悉,该红色鳄鱼皮包是全新品,不需要做任何保养服务。这也就宣告,买卖双方无法通过爱马仕官方渠道鉴定包的真伪。
卖家表示,他们店在代购业小有名气,很多人都是他们的忠实顾客包括莎莎,莎莎此前也在他们店买过很多包,均没有任何异议,这说明他们店是有信誉的。这次纠纷,由于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对他们店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好几天都没有一笔成交。最终他们给买家退货,也是想表明他们店对消费者的一个态度,并非货物为假。如果是假货,他们根本不用从北京赶到上海来处理此事。
顶级包层层转手无发票
既然爱马仕专柜不提供验货服务,那卖家是否有发票或其他相关凭证,来证明这只包是从正规渠道获得呢?
对此,卖家解释:这只"爱马仕红色鳄鱼皮"皮包属于顶级限量版,在市场上很难购得。卖家也是通过多层转手才得到这只包,本着对一手皮包拥有者信息保密的原则,他们无法提供皮包拥有者的信息,因此也没有相关发票。
据卖家介绍,这在代购行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并非他们一家如此。如果客户经常购买爱马仕商品,应该知道要想在专柜买到顶级款式,必须先购买许多配饰,除非客户是爱马仕的VIP,累计消费高,才有可能直接买到现货。而爱马仕的很多高级客户凭借自己的高积分将一个新款包入手,如果想转手就可以加价卖给下家,这个包中间可能层层倒手,才到最后的客户手中。
卖家强调,他们的货物肯定是正品,但至于来源,这是绝对的"机密",除非有一天,他们的店不能再存在时,他们会将这些秘密(行业潜规则)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大家。
调查
代购本身就是一场骗局
货真价实的海外代购,给不少人带来"甜头"。但也不乏打着海外代购招牌,以低价代购信息诱骗顾客上当的案例。昨日,记者从松江法院获悉,被告人廖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7月15日晚,被告人廖某伙同他人利用在淘宝网发布销售"爱马仕"牌皮包的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秦某某将购物款人民币198000元转入支付宝平台并盗取了其淘宝、支付宝的账户及密码,后又利用所盗取的账户和密码登录被害人秦某某账户向支付宝平台 "确认收货",致使支付宝平台将货款人民币198000元划入被告人廖某等人控制的银行卡内。后被告人廖某等人分多次通过提取现金或 "在线支付"等方式将上述钱款占为己有。
2011年9月1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廖某抓获并扣押了赃物诺基亚牌移动电话机一部。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廖某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了赃款人民币10000元。松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类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大多经验不足,或者被低价信息所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