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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答!本人为五粮液集团市场秩序管理人员,现在电台有很多五粮液茅台的电台直销广告,现在甚至扩展到很多领域产品。一般流程是一个电台主持人(不知真假)和一个自称厂家的xx部门总监(厂家绝对木有此人)的人以访谈的形式进行,广告重点时段是一年的中秋和春节前后白酒销售旺季,平时不定期穿插播出,一般为地方交通广播电台甚至央广新闻台也有播出。广告通篇号称“五粮液xx酒”茅台xx酒”,这些酒全部为企业系列产品。五粮液茅台均有很多种系列酒,酒分高中低档,广告中一般为中档系列酒,酒的品质绝对达不到五粮液茅台的标准和口感,而且此类广告均未得到厂家授权,全部都是唯利是图的厂家系列酒经销商违规操作所致。此类广告目前已经引起厂家高度重视,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举个栗子:“五粮液”三字为注册商标,“五粮醇”三字也为注册商标,“五粮液”酒和“五粮醇”酒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只是酒质、价格、渠道、消费群体完全不同,除开厂名厂址不算如果“五粮醇”酒包装上出现加贴的显眼“五粮液”字样,就涉嫌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一般要被工商局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甚至涉嫌刑法里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总之:五粮液茅台各自的系列酒侵犯五粮液茅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广告里通篇所称“五粮液xx”酒其实就是“xx”酒,虽然生产厂家一样但是注册商标完全不同。
再通俗的举个栗子:回力胶鞋的商标所有权被耐克收购,成为耐克鞋的系列产品之一,但是回力的注册商标未变,如果此后回力在销售活动中在包装、广告、促销等活动上宣传此为“耐克回力鞋”就是虚假广告,涉嫌侵犯耐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虽然同为一个厂家的产品但是质量、档次完全不同,最后归纳为8个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