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云霄霄(www.wx10.com)网站
06.11.2018
本文字数:2350,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来源 |观察者网、创业最前线、有意思报告
封图 | 视觉中国
今天,微博上一张“淘宝代购店主道歉信”的截图火了,网友彻底炸锅了。
图片上写着: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简而言之,这位店主做了3年淘宝代购,如今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
此事一出,代购们陷入集体恐慌,这个万亿规模的“行业”,陷入恐慌。
淘宝店主因代购被判刑10年
对于该代购被判刑10年,有网友斩钉截铁地表示:量刑时间太假。然而,其他网友翻出了店主亲自手写的道歉信:
据《每日人物》报道,已联系当事人万健核实,据万健讲述,此事为真。
其妻游燕开淘宝店已有十二年,近三年开始从香港批发服装到淘宝上卖,其中大部分服装通过顺丰快递运往内地,也有少部分是游燕自己携带或雇“水客”带回来。
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判决书显示:
2013年,被告人游燕开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销售牟利;经统计,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1400558.93元;经核定,上述服饰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005187.33元,终审被判刑10年,罚款550万元。
对此判决,万健对记者说道:
“以我太太信用卡全部消费11545139.29元作为涉案金额是不合理的,这里面很多都不是她订货的流水,而且使用顺丰邮寄货物时,她也依法缴纳了税款。”
正是这个量刑结果,让网友们炸了锅。
该代购行为涉及走私
有人觉得,都是逃税,为什么游燕逃了300多万就要去坐牢?
也有网友表示:这种量刑是起到威慑作用的,不能因为“卖惨”就抹去之前违法乱纪的错误。
还有网友更关心的是,代购还能不能做了?
必须得说明的是:游燕不仅是逃税,更涉及走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游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游燕偷逃应缴税额3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律师表示,据《刑法》规定这已是最低的量刑。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万亿规模的代购“行业”
现如今,谁微信里没有几个“海外直邮保真”的代购朋友,谁又不曾拜托出国旅游的朋友给自己带几只小羊皮口红,或是找专业的海淘网站去货比三家买一只香奈儿包……
随着一架架飞机起落,行李箱的轱辘急速滑动横跨大洋、流转全球。人们手提肩扛,一个包,一块表、一瓶面霜、一管牙膏,组成了这个“没有生产,只有流通”的万亿级市场。
代购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代购“产业”的起步阶段大约在2005年。留学生或者是在国外工作的人,回国的时候顺便帮亲戚朋友带一些当时的稀罕物件,比如手表、皮包、首饰或者化妆品。
当越来越多的境外导游和空姐也随之加入这一行业,一些头脑聪明的人嗅到商机,特意穿梭两地之间做起了职业代购,在国外低价购入商品,加价卖出,以此赚取差价。
代购之所以大有市场,源于中国人对于奢侈品有着天然的兴趣与好感。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劳力士构成了当时的人们对西方世界的最初想象和共同记忆。满身logo的LV,则在90年代成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如今人们对奢侈品的兴趣只增不减。阿里巴巴2017年国际零售业务收入73.3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33%。据财富品质研究院统计,2016年中国人买走了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达到1204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消费者境外奢侈品消费将达到1万亿人民币。
电商法结束代购“好日子”
虽然代购行业仍在不断兴盛,然而,走私、偷漏税、假货,与之相关的每个关键词都像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剑落声至。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不管是什么代购,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日本的马桶盖、还有朋友圈里的欧美、泰国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做这些代购都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甚至,连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有了一个专有名词——“电子商务经营者”,他们今后都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有代购曾算过一笔账:
“比如说纪梵希散粉,丝芙兰的价格是595元人民币,我卖出的价格是380元,韩国采买可能才300出头。但如果足额缴税,我们的利润空间会很小。”
“如果提着行李箱在海关被抓到,一般是缴30-50%”,如果邮寄回国被抽检到,代购需要缴纳行邮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化妆品和洗护用品的税率为50%、25%。
如果足额缴税,商品成本会接近甚至超过国内售价,海外代购就毫无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