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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6日讯 近日,龙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蔡某城、吴某智、何某辉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据悉,该起案件为龙海市首起非法寄递假烟获刑案件,在福建龙海寄递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强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7月,被告人蔡某城、吴某智、何某辉明知他人销售假烟,仍共谋利用承包快递转寄方式为他人运输假烟,从中赚取差价,再将假烟快件通过物流快递在全国各地的网店运送至收货人手中。2016年8月,三被告人尚未运出的中华牌(软)、玉溪牌(软)等72个品种共计4924条假冒伪劣卷烟被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价值1818881元。次日,河南郑州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陕西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分别在物流快递郑州、陕西分拨中心查获三被告人运送的芙蓉王(硬)、玉溪(软)等10个品种共计55条假冒伪劣卷烟,价值1107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城、吴某智、何某辉等三人明知他人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仍为其提供运输帮助,价值1829953元,其行为触发了《刑法》第一百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根据有关规定,个人邮寄卷烟一次不能超过2条。由于卷烟不允许通过网络渠道销售,面对网购平台、微信平台售卖、代购的卷烟。而同时,法院通过办案发现,物流行业存在业务操作不规范、监管治理落后、部门协作不力等问题,导致犯罪分子利用物流网络寄送假冒卷烟。
(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