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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保卫战40天:拆违逾百万平方米,有的别墅“无人认领”

时间:2024-04-25 20:10:26|浏览:

秦岭是中国的中央山脉,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名山,她有更深刻的人文价值与精神承载。自从8月14日“秦岭保卫战”打响第一炮,整整40天过去了。记者梳理发现,秦岭周边四区两县已累计拆除违建超过105万平方米。近日,“秦岭山水”还出现了别墅“无人认领”的状况……

无人认领?“西安发布”急寻别墅主人

9月22日,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西安发布”登出了一组大别墅的照片。而相关通告中说:各有关业主,近期,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秦岭北麓别墅项目进行了入户登记和核查,经过多方努力,仍有极个别业主无法取得联系。为有效保护业主权益,请以下别墅的业主或者业主的直系亲属看到公告后,携带业主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业主本人的不动产证(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等资料于9月26日前进行登记。

图中的别墅,都是“秦岭山水”的项目,有的院落里种着花草,有的似是装修了一半便已停工。

据《西安晚报》报道,“寻主儿”的秦岭山水别墅属于长安区,位于滦镇街道内苑村。9月20日,秦岭山水已拆除6栋6套违建别墅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相关负责人说:“该小区目前68户已将违建部分拆除完毕,拆除面积1630.16平方米,清运垃圾765立方米。”

8月14日打响第一炮 拆违已超百万平方米

8月14日上午10点,大型挖掘机、降尘车等器械开进西安鄠邑区蒋村镇白龙村,在百余名附近村民的见证下,西安市秦岭北麓集中拆违行动打响了第一炮。

整整40天过去了,“秦岭保护战”持续进行着,而“西安发布”、西安纪检监察公众号也在持续发布“战况”。记者统计发现,长安区、鄠邑区、灞桥区、临潼区、周至县、蓝田县这四区两县累计拆除违建已达105万平方米。

截至9月19日,长安区累计实施秦岭北麓违建拆除641宗,其中503宗已完成拆除、138宗正在拆除,实际拆除面积共计60.6万平方米。

在这个区,有云中漫步、国岭、路易山庄、颐德庄、紫薇山庄、鹏豪大观园、群贤别业等诸多项目,其中大部分违建别墅的拆除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数据显示,长安区的日拆除面积曾达到6.5万平方米,创下秦岭违建整治推进的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云中漫步”项目违反了《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西安市规划局对其所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撤销,该项目属违法建设。

国岭项目位于长安区东大街道降南村,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岭违建项目是中办督查组重点督办的项目,项目实际占地500.4亩,本次违建整治共拆除69套别墅,违建面积约2.2万平方米。

拆除违建别墅的另一大阵地在鄠邑区。数据显示,截至9月21日,鄠邑区累计拆除违建380宗658处,拆除违建总面积276545.33平方米。

据《华商报》报道,鄠邑区双威奥林匹克度假村违建9月21日拆完。该项目位于草堂镇,跨秦岭适度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实际总占地595.678亩。

在这个区,比较大型的别墅包括华府门第(西安院子)项目,位于鄠邑区草堂镇,属秦岭适度开发区,共建设别墅241栋241套,占地面积224.44亩。此外,还有“达观天下”项目,共建成别墅228栋,建筑面积69602.84平方米,占地面积476亩。根据相关规定,9月4日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发了《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决定书》。

此外,违建别墅“草堂山居”项目由西安海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鄠邑区草堂镇环山路以北建设,已建成别墅142栋281套,占地面积461.34亩,是将土地的性质从旅游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地,违规建成了别墅。

9月10日上午,鄠邑区的“山水草堂”(山水宅院)违建别墅开始集中拆除。该项目共48栋,占地342.62亩,建筑面积17000余平方米,属违规供地,非法占地,未批先建,批建分离。

这场秦岭保卫战,离西安最近的“战事”发生在洪庆山。洪庆山属于灞桥区,是秦岭的余脉,位于骊山南麓,距西安市区仅30公里,是西安唯一的“城中山”。截至9月15日,灞桥区已拆除违建20处逾21000平方米。

截至9月12日,临潼区累计拆除89处,拆除面积28152.49㎡。

截至9月11日,周至县累计拆除违建44宗92栋55238.62平方米。

截至9月6日,蓝田县累计拆除违建115处,面积63304.5平方米。

除了别墅 还有赛车场、大鲵馆、老年公寓 都在拆除之列

在秦岭保卫战中,拆除的除了别墅,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的违建。

例如,9月3日,在秦岭脚下的长安区东大街道东祥村,一处占地1万多平方米的赛车场违建,进入机械快速拆除阶段。据了解,该违建点在2010年5月开建,占地面积42亩,建筑面积78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10000余平方米。由于非法占用耕地,在这次排查中确定为违建项目。

在鄠邑区石井镇,一处违建位于原石井镇潭峪口小学,小学撤并后一直空置。2008年被开发租用为老年公寓,该项目还在原小学校址加盖两栋三层小楼,但老年公寓从2012年停运至今。

在长安区杨庄街道库峪河村,有一个大鲵馆属于违建项目。8月27日中午14时整,伴随着强烈的撞击,大型机械开始拆除作业,大鲵馆主楼应声逐渐倒地。据报道,这个大鲵馆占地22亩,建筑面积2892.5平方米,位处限制开发区内。项目无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属于违建。

拆违只是第一步 其后还要复垦复绿

在秦岭保卫战的整场战役中,拆除违建还只是第一步。据报道,9月21日,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在检查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时指出,要在整治中实现提升,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串联大绿道、打造大公园、美化大西安,真正还秦岭宁静、和谐、美丽。

相关报道显示,垃圾清运之后,土地部门要进行剥离、深翻、平整、检测、追肥等一系列工作。最终,通过验收部门验收,符合种植条件的土地要复垦复绿。

复垦的土地要办理移交手续,供当地村民重新耕作。例如,白龙沟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至今全村40多户没有脱贫。村民收入来源主要为种植果树、核桃、花椒等经济作物,由于地少人多,村民迫切盼望多开辟荒地种植。然而,当地的一处违法别墅占用了大量土地不说,还给村里带来恶劣影响。24.48亩地交给村民复垦后,大家说,按照一亩地年收入1万元计算,将来每年能给村里带来数十万元的收入。

在复绿方面,则需要因地制宜。一般来说,先播撒适应性强,易存活的三叶草、黑玫草籽等,随后将根据地形、海拔、气候等实际因素,补栽大型苗木。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禁限区内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7年1月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特别明确划定了秦岭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范围。条例规定,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评。

(原题为《40天拆百万平米 有的别墅“无人认领” 秦岭保卫战战况全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