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云霄霄(www.wx10.com)网站
中广网北京9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多家媒体报道,一家小小的淘宝化妆品网店,店主逃税百万,获刑11年,祸端是如何而起?国外代购的化妆品是否要交税,又会触犯哪些法律呢?
据案件报道所说呢,李晓航今年30岁,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褚某曾任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与褚某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晓航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晓航、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晓航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庭审中,李晓航说,她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褚某和石某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进出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中国之声编辑曹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