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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留学、工作、和过来旅游的朋友,在日本的期间都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给国内的朋友----代购,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电商法》要求电商经营者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许可并依法纳税,违反规定者将处以上万元的罚款,实施两个月来,效果初显。春节一直是海外代购“黄金期”,然而今年春节期间日本人感受到的却是中国“代购热”的冷却。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电子商务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保障了电商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重电商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重点一:代购、微商、网络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了解释: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淘宝、京东、小红书、朋友圈的代购、微商、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遵守此项法规。
重点二:电商平台、代购、微商都要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重点三:卖家不能刷好评、删差评
大家在网上买东西时,经常会遇到很多刷好评的卖家,干扰买家对商品的判断。以后,这种行为将不被允许。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如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四:电商“大数据杀熟”,最高罚款50万
不少消费者在网购时,会遇到一种困扰:当你搜索过或购买过某种产品以后,电商平台会不停地给你推送相关产品的信息,让人不胜其烦,也就是俗称的“大数据杀熟”。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重点五:共享单车押金须及时退还消费者
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交通工具,不过,共享单车也多次被媒体曝光,曾出现过无法退押金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8年12月以后,药妆店银联卡结算减少30%。”《日本经济新闻》2月28日报道称,不少日本药妆店从去年年底开始遭遇销售额骤减的情况。日本大型药妆连锁企业Tomods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商战”前半段免税销售额和顾客数量均同比减少6%;三越伊势丹、高岛屋等大型百货商场同期化妆品销售额出现下降。日本《产经新闻》曾引述日本日用品巨头花王公司的话称,“我们正在进行一场面对中国的苦战”。所以,一些日本化妆品牌开始考虑转型,主动“拥抱”中国的电商平台,用线上直销的方式争取更多的中国顾客。
日本化妆品要从代购“转移阵地”?这样的局面促使日本化妆品企业重视在中国的直接销售。《日本经济新闻》称,资生堂和花王等日本厂商通过在中国加强宣传和扩大跨境网购等方式,将化妆品直销中国消费者。资生堂今年1月在华销售高档化妆品的实体店销售额增加40%。花王计划到2020年将其主力品牌的实体店在中国增加到2000家,是2018年的2倍。花王社长泽田道隆提出,“2019年以后将改变产品由日本推广到中国的战略,尖端产品先行在中国投放”。
代购称赚的是汇率差额,《电子商务法》施行后很多人放弃了代购。不少人认为这个法律的施行会使代购和微商彻底“凉凉”,真的是这样吗?
有商报记者采访了一位定居香港的兼职代购小敏,小敏是2017年开始做代购的。说起代购,大家都知道澳洲的保健品,韩国的化妆品,日本的化妆品、马桶盖,香港的护肤品都是很受欢迎的代购商品。小敏在朋友圈代购得比较多的就是高端护肤品和奢饰品,她的客户有上千人,主要是通过朋友圈销售,其中70%的顾客都是女性。
小敏说,代购赚的主要是汇率差额,比如某品牌的眼霜,内地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香港售价为港币1040元,小敏是按1040元人民币的价格销售的,汇率差额为130元。小敏说,“代购的利润还算可观,赚的钱相当于我正常工资的三分之一。”除了代购的收益之外,经常代购大量的化妆品还让小敏成为各大品牌的VIP会员,可以以折扣价拿到当季新品。
《电子商务法》施行以后,小敏还会继续从事代购行业吗?小敏说,“代购赚的就是跑腿费和汇率差额,挣的是辛苦钱,开始收税的话,利润空间就会变得很小,以后就不会做了。”
不过,小敏认为,自己做的是兼职代购,《电子商务法》的施行其实对其影响并不大,“一些做专职代购的人有好几个微信号,拥有上万的客户,开的有淘宝店铺,销量很高,应该对他们影响会更大些吧。”
有人觉得代购行业应该治理,有人认为存在即合理。
《电子商务法》的施行,受影响最大的其实是消费者,消费者对此又有什么看法呢?
35岁的广告行业从业者张先生说,“我觉得代购、微商是该好好整治下了,不仅假货猖獗,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另外,商家不能刷好评这一项规定我觉得特别好,昨天在淘宝上买个装修工具,一看评论,几十页都是刷好评的,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不过,也有消费者持不一样的观点。26岁的保险行业从业者王女士说,“我觉得代购挺好的,同样一款口红,国内专柜卖300多元,代购只要200多元。如果是买成套的护肤品,省的钱就更多了。如果以后没了代购,生活成本可是要增加不少。”
30岁的金融行业从业者李先生说,“大家之所以喜欢代购是因为国内的一些产品质量不过关,如果国产有足够好的品质,代购这个行业就会自然消失了。”
文章内容部分参考自日本经济新闻,产经新闻,环球时报,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