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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秦公轩 赵祥 记者 钱鸣)李小姐是个“微商”,就等着采购一批化妆品“双11”大赚一笔,听同学介绍她有个远嫁日本的好闺蜜,能买到便宜的日本货,李小姐直接通过朋友圈联系上了同学的闺蜜,不料双方谈好汇了钱后,对方通知她这个同学欠她钱化妆品不发了,李小姐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损失了2万余元。
李小姐是个“微商”,在朋友圈里的生意也算做得红火,“双11”到了,前些日子和老同学小蔡聚餐时无意间听到她的闺蜜在日本,做代购化妆品生意,商品很便宜,要化妆品可以找小蔡。
李小姐一下就心动了,因为她刚好准备“双11”进一批化妆品,就悄悄地记下了她闺蜜的微信店名,准备绕过小蔡省一笔中间费。李小姐通过微信找到小于,打着小蔡的名义果然很快就和对方谈拢了生意。
精心挑选了2万元货物后,对方要求李小姐先付款,因为是“熟人”李小姐没多想就通过银行将钱转给了小于。可五六天过去了,眼看就要到“双11”自己要的货迟迟没有发出,李小姐非常着急,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小于,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11月6日,李小姐等到了对方的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你的好朋友小蔡欠我5万块钱,你的货我是不会发的,你找小蔡要吧。”李小姐立即通过微信联系小于,可没想到自己已经被列入了黑名单。
李小姐无奈之下只得找朝天宫派出所报了警,民警立即联系上了李小姐的同学小蔡,她否认自己欠了小于5万元,可远在万里的小于根本没有联系方式,民警只得对小蔡是否与小于有债务纠纷做进一步调查,而李小姐也悔恨万分,不该轻信所谓的“熟人”。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应该选择正规渠道,选择“熟人”或者朋友圈交易,不可提前付款,一旦发生产品纠纷,很难为自己维权。